受委托,現對以下租賃標的廣泛征集競價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賃標的:
(一)項目編號:MNDCQ2019009(1)
(二)競價標的:周寧縣18輛新能源純電動公交車車身廣告三年租賃權,其中7米金旅牌公交車6部,6米五菱牌公交車12輛。運營周寧縣城區五號、六號、七號三條線路。標的以現狀為準。
(三)年租金掛牌價、交易保證金:
序號 |
門牌 |
年租金掛牌價 |
交易保證金 |
加價幅度 |
1 |
周寧縣18輛新能源純電動公交車車身廣告三年租賃權 |
90000 |
30000 |
100 |
(該公告中金額數字均以 人民幣:元 為單位)
(四)租賃期限:3年;
(五)租金支付方式:每年支付一次,實行提前預交;
(六)租金遞增方式:逐年遞增3%;
(七)合同履約保證金(押金):10000元;
(八)主要經營的行業或用途:商業廣告;
(九)交易保證金賬戶:
開戶名稱:寧德市有信產權交易服務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建設銀行寧德福寧支行;
開戶帳號:35001688141052500864;
若競價成功,與委托方簽訂《租賃合同》后,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扣除交易傭金后轉為合同履約保證金及租金;若競價不成功,交易保證金在競價招租會結束后五個工作日內無息退回。
二、承租方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且能誠信經營,無不良記錄的法人或自然人。
(二)承租方需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業信用;承租方為自然人的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三、競價方式:網絡動態報價。具體流程詳見下方《寧德市有信產權交易服務有限公司網絡競價須知》。
四、交易傭金:確定為轉讓標的受讓方的競買人,須向競價組織方支付傭金(按競價成交總價計算)按照成交價分檔累進計算【100萬以下(含100萬元)的費率3.16%;100-500萬元(含500萬元)的費率2.16%;500-1000萬元(含1000萬元)的費率1.26%;1000-5000萬元(含5000萬元)的費率0.72%;5000萬元以上的費率0.36%】。
五、公告時間:2019年1月25日—2019年2月2日。
六、看樣、報名、繳納交易保證金時間截止至2019年2月2日下午17時。
七、意向承租人報名時應提供的競價材料:
(一)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自然人無需提供);
(二)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自然人身份證復印件(交驗原件);
(三)授權委托書(經意向承租人簽章原件)及授權代表的身份證復印件(交驗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無需提供(3)項材料];
(四)交易保證金的繳款憑證復印件(交驗原件);
(五)經意向承租人或授權代表簽章的《公開競價文件》;
有關單位或個人按規定提交以上競價材料,繳納交易保證金并通過審核后,即成為競價人。
八、澄清、修改文件時限:意向競買人若要求對《公開競價文件》進行澄清,應在報名截止時間前按照《網絡競價承諾函》的約定提交書面材料。委托方和本公司可以在2019年2月3日9時30分前對《公開競價文件》進行修改、補充,并按照《網絡競價承諾函》的約定進行通知。
九、其他:承租方相關條款:
(一)承租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于法律、法規以及行業管理規定,建立相關管理制度,完善經營管理體制,自行管理,按時交納各種稅費和規費,并嚴格參照行業服務標準,做好各項服務,規范經營。
(二)雙方應簽訂租賃合同書,自合同簽訂之日起,須按招投標確定的年租金和合同規定的交費期限一次性付清,第二次租金應在第二年合同到期內提前一個月付清。
(三)自合同簽訂之日應向公司交納履約保證金壹萬元(不計息),待合同期滿或特殊情況(發生嚴重自然災害、政府征地和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導致不能履行本合同時,退還保證金,合同終止。
(四)承租方在經營期間所產生的水電費、稅金、設備維護費、設備檢驗費、參與經營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和“五險一金”、停車庫保險等費用由經營者自行承擔,并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內繳納稅金和水電費及相關費用。
(五)承租方須做好租賃車輛設施設備的保管和維護工作,經營期滿后應完整歸還公司,并保持相關設施、設備,等性能完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設施設備損壞或缺失的,經營人員應負責維修或賠償。如屬使用期限滿自然損壞的設施設備,應及時上報公司審定。
(六)承租方經營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服務質量糾紛等均由經營者自理,并獨自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七)承租方不得擅自改變公交車輛設施設備的結構及用途,如確實需要變更的,需經公司同意后方可進行,并承擔相關費用,否則,一切責任由經營者負責;如經營者不負責恢復原狀,公司有權自行恢復原狀,費用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
(八)承租方需安裝任何設施設備,必須征得公司書面同意,并辦理相關手續,費用由經營者自理,經營期滿后自行處理;如未經公司同意和未辦理相關手續而產生的事故或罰款,由經營人員自行承擔。
(九)承租方在經營期間須嚴格做好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否則,發生的各種事故責任、賠償和經濟糾紛等,經營人員獨自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與我司無關。
(十)承租方不得擅自擴大經營場地范圍,不得影響公司的正常生產,如確實需要擴大或超出經營范圍的,應事先上報公司,經研究同意后方可進行,否則一切責任由經營人員承擔。
(十一)承租方應提供良好的經營服務環境,協助做好內外協調工作,并協助做好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的處置工作。
(十二)承租方經營人員須嚴格遵守公司相關規定和簽訂的合同相關條款,否則公司有權按違約責任終止合同,賠償公司損失。
(十三) 在承租期間,如發生乙方擅自改變承租用途等情形,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如遇上級或當地政府的政策需提前終止合同時,甲方應提前1個月告知乙方,乙方應無條件退出租賃標的物,租金結算至停止租賃之日,造成合同雙方的損失,原則上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和賠償。
十、咨詢電話:0593-2292676
聯系人:陳先生
報名地址:寧德市東僑經濟開發區塔山路三號1棟
寧德市有信產權交易服務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