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市王坑路(連城路至天山路段)道路工程選擇
下穿沈海高速復線王坑特大橋交叉處土地價值評估單位比選方案
寧德市王坑路(連城路至天山路段)道路工程決定將本次公告的工程項目的下穿沈海高速復線王坑特大橋交叉處土地價值評估編制活動通過比選方式選定編制單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比選項目概況
1.業主方名稱:寧德市城市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
2.項目名稱:寧德市王坑路(連城路至天山路段)道路工程
3.項目地址:寧德市蕉城區;
4.工程批準投資額:約10172萬元
5.工程規模、結構類型: 市政道路工程
二、本比選項目委托編制的內容: 下穿沈海高速復線王坑特大橋交叉處土地價值評估
三、編制下穿沈海高速復線王坑特大橋交叉處土地價值評估費最高限價為按照福建省房地產業協會估價與經紀委會《關于印發福建省房地產估價行業收費指導意見的通知》(閩房協估經委〔2016〕8號)文件的規定即0.2萬元計取包干。投標報價不得高于該項目最高限價,否則為廢標,不予參與比選活動。
四、下穿沈海高速復線王坑特大橋交叉處土地價值評估費為最低比選報價。
五、下穿沈海高速復線王坑特大橋交叉處土地價值評估單位的資格條件:具備土地評估單位注冊證書。
六、中選單位在15個日歷天內提交評估報告,提供的價格評估書應符合相關評估規范。
七、比選的時間和地點
抽取時間:2020年3月 9 日 下 午 15:00
抽取地點: 寧德市東僑正大路8號統計信息大樓5樓會議室
八、比選程序
1、土地價值評估單位須于2020年3月9日15時00分---15時30分在
寧德市東僑正大路8號統計信息大樓5樓會議室 向業主方提交申請書,超過規定的時間提交申請書的將予拒絕。
2、業主方核驗并登記申請參加比選的土地價值評估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申請書中授權委托的代理人的身份證原件,審查申請參加土地價值評估單位的資格條件、申請書的內容及簽章是否符合要求。未帶身份證原件及申請書不符合要求的視同放棄比選。
3、業主方代表宣布合格的比選的土地價值評估單位名單。
4、本工程比選方法采用最低評標價法確定中選人。按照符合本項目比選要求的,且比選報價最低的原則推薦一名中選人。報價相同的采用隨機抽取辦法確定中選人。土地價值評估單位申請書中比選報價保留一位小數。比選報價若大寫全額與小寫全額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若僅有一家報名即視為中選人。
九、中選單位與業主方商談簽訂委托土地評估合同。
十、土地價值評估中選單位不接受委托的,或不按土地評估合同約定提供服務的,業主方將有權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建議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寧德市城市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
2020年3月4日
土地價值評估單位申請書
寧德市城市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
( 土地價值評估單位名稱)申請參與寧德市王坑路(連城路至天山路段)道路工程下穿沈海高速復線王坑特大橋交叉處土地價值評估單位比選,我司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證號碼)或授權委托代理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參與該項目下穿沈海高速復線王坑特大橋交叉處土地價值評估單位的比選,請予核驗身份并受理。我司承諾同意寧德市王坑路(連城路至天山路段)道路工程下穿沈海高速復線王坑特大橋交叉處土地價值評估單位比選方案。若中標,土地價值評估費按福建省房地產業協會估價與經紀委會《關于印發福建省房地產估價行業收費指導意見的通知》(閩房協估經委〔2016〕8號)文件的規定即0.2萬元計取包干。
我司愿提交以下審查資料作為《土地價值評估單位申請書》的組成部分,一起遞交。
1、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的,還應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托書》。
2、具備已通過年檢合格有效的企業資質證書副本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其《土地價值評估單位單位申請書》中授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和原件。
注:在遞交下穿沈海高速復線王坑特大橋交叉處土地價值評估單位申請書的同時,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應持本人身份證(若為授權委托人還應持委托書)原件到場核驗登記。
審查資料的復印件應加蓋土地價值評估單位單位公章,否則按視同放棄比選處理。
土地價值評估單位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聯系人:王乃鍵 電話:13850366100